考试科目与内容
(一)音乐学类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分值 总分
听写 笔试 40分 300分
基本乐理 笔试 40分
音乐常识 笔试 30分
视唱 面试 30分
声乐演唱
(含美声、民族唱法、通俗唱法)或器乐演奏 面试,从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两项中任选一项 160分
(二)舞蹈学类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分 值 总分
作品辨析 笔试 40分 300分
节奏听辨 笔试 20分
基础测试(形体) 面试,考察考生形体条件和舞蹈基本功 120分
基础测试(基本功)
舞蹈表演 面试,考生自选曲目进行表演 120分
(三)戏剧与影视学类考试科目及分值
1.表演专业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分值 总分
目测 面试,考查考生形象以及身体条件 20分 300分
演唱 面试,清唱自选歌曲、戏曲唱腔或曲艺作品一首 55分
台词 面试,朗诵自备文学作品或戏剧影视台词片段 85分
形体 面试,表演自选舞蹈或形体片段 55分
表演 面试,根据命题编演即兴小品 85分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分值 总分
自我介绍 面试,简单的自我介绍 20分 300分
即兴说话 面试,现场抽取2个试题自选1个即兴说话 80分
作品朗读 面试,现场随机抽取并朗读文学作品一篇 60分
新闻播报 面试,现场随机抽取并播读新闻类稿件一篇 60分
新闻评述 面试,根据抽取的新闻搞件现场进行评述 80分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分值 总分
文艺常识 笔试 60分 300分
作品分析 笔试,考生针对现场播放的影视作品撰写分析文章 100分
自我介绍 面试,简单的自我介绍 20分
读文评述 面试,考生抽取试题材料现场朗读并评述 50分
编导创意 面试,考生从故事编创试题中随机抽取一道试题(命题编故事、串词编故事、故事续编、看图编故事等四类形式试题随机混合编排),现场创作并讲述 70分
4.服装表演专业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分值 总分
形体测量 面试,考生着泳装,接受身高、体重和三围等测量 100分 300分
形体观察 面试,考生着泳装,按规定进行正面、侧面和背面的形体展示 60分
服装表演 面试,考生着时装在音乐中进行时装表演 60分
形体表演 面试,考生着规定服装,进行才艺展示 50分
口试 面试,考生现场随机抽题回答 30分


各专业类别统考具体内容和要求以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2017年湖北省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考试大纲》为准;各专业类别统考具体报考时间以各组考院校网站公布的报考须知为准。